船老大!无人机盯着呢!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6-01-31
  船舶超载运输绝不是牟利捷径,运输过程风险多多。结合近期查处案例与典型事故警示,泰州海事局特此提醒广大航运公司及船员:务必严守载重线安全底线,切勿心存

  船舶超载运输绝不是牟利捷径,运输过程风险多多。结合近期查处案例与典型事故警示,泰州海事局特此提醒广大航运公司及船员:务必严守载重线安全底线,切勿心存侥幸超载运输。

  为提升监管效能,泰州靖江海事处积极探索运用无人机加大船舶超载查处力度。近日成功锁定并查获“柏顺XX”“剑邑XX”等超载运输船舶,运用无人机固定影像证据后依法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。

  相较于传统水面巡航,无人机巡查具备三大核心优势:一是立体覆盖无死角,可突破水面视角限制,对重点水域、隐蔽航段实现全方位排查,杜绝“钻空子”的可能;二是机动高效省时效,能快速穿梭于辖区水域,精准捕捉船舶吃水异常等超载关键信号,大幅提升执法排查效率;三是全视角取证更精准,凭借高清成像能力固定违法证据,为后续核查处置提供坚实支撑。此外通过科学划分巡查区域、优化巡查频次、明确联动流程,将无人机与水面执法力量深度融合,泰州靖江海事处还形成了“空中巡查发现—实时锁定跟踪—水面力量核查—就近强制减载处置”的闭环执法模式。

  船舶超载不仅会导致船舶干舷降低、储备浮力减少,大幅削弱船舶稳性与抗风浪能力,还会造成船舶应舵迟缓、舵效下降,降低操作灵活性,极易引发倾覆、沉船等恶性险情,直接威胁船员生命财产安全。下面介绍两起超载事故,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引以为戒。

  案例1:2014年10月23日,A轮装载卵石约700吨(核定载货量仅545吨)导致实际干舷仅为核定值的一半,船舶严重超载导致储备浮力大幅下降,在太平口水道行驶时,该轮船艏右侧舭部触擦太平口心滩滩尾后发生翻覆,造成4名船员中3人死亡。

  案例2:2016 年11月11日,B轮装载含水泥沙约5363吨,含水泥沙层上有淡水约218吨,实际装载总重量约5581吨,装载后干舷高度约0.5米,实际干舷远小于核定最小干舷,使船舶的储备浮力减小,甲板浸水角变小,航行至长江上海段北港水道515灯浮附近时,船舶发生横倾和货舱进水后倾覆,造成8人落水,当日7人获救,1人失踪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八条,船舶超载运输货物的,海事管理机构将责令改正,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同时,还可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的处罚。